鲁教职函〔2023〕37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填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部分重点任务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 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做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项目填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 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注册申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要求, 现将部分重点任务具体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域产教联合体
《山东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市域产教 联合体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21 号)确定的 26 个市域产 教联合体须注册填报。各市要按照建设指南及《山东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关于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 〔2023〕4 号)积极有序建设联合体,注册填报根据职成司要求和我厅安排另行通知。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山东省教育厅等 8 部门关于成立“十强”优势产业集群产 教融合共同体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13 号)确定的 12 个 产教融合共同体, 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我厅 备案的省级职教集团符合条件的须注册填报,我厅同意的近期成 立或即将成立的共同体须注册填报。牵头院校要主动对接牵头企业,避免漏报错报。(完成时间: 10 月 10 日前)。
三、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各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建设共享性大型智能 (仿真)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8 号) 建设的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2017 年以来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托职业院校立项建设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 公共实训基地须注册填报,其他根据建设指南积极注册填报。各 市教育(教体)局要协调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填报。(完成时间: 10 月 10 日前)。
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我省职业院校主持的国家级及我厅认定的省级专业教学资 源库须注册申报, 其他根据建设指南积极注册填报。(完成时间:8 月 20 日前)。
五、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第一批、第二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且已对 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并已开始数据上报的学校, 须注册填报; 其他符合《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指南》中5 项“基础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注册填报。(完成时间:8 月20 日前)。
六、 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10 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 以及已纳入平台监测的项目须注册填报,其他根据建设指南积极注册填报。(完成时间: 8 月 20 日前)。
七、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本次推荐建设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两类课程,推荐条件均按 照《2023 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指南》执行。在线课程, 应为 2023 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线下课程,中职类线 下课程每市限定 3 门,高职类线下课程每校限定 2 门。 9 月 12 日前完成公示推荐及系统填报工作,同时纸质版推荐书(一式 1份)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八、职业教育优质教材
职业教育优质教材推荐条件按照《2023 年职业教育优质教 材建设指南》执行。推荐教材应为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 规划教材名单范围内教材,名单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 〔2023〕19 号,该文件附件 1)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首届全 国教材建设奖奖励的决定》(国教材〔2021〕6 号,该文件附件 2 中职、高职类)。同一主编申报优质教材原则上不超过 2 种,同 一编写单位推荐的优质教材原则上不超过 8 种。各校推荐的优质 教材中, 专业基础课教材占比不超过 30%。9 月 12 日前完成公示推荐及系统填报工作, 同时纸质版推荐书(一式 1 份)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设有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 术研发中心的职业院校、建有生产性实训基地以及其他满足条件 的职业院校, 每校限报 1 个项目(中职学校由市统筹, 每市不超过 5 个)。(完成时间: 9 月 12 日前)。
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推荐条件均按 照《2023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指南》执行。 9 月 12 日前完成公示推荐及系统填报工作,同时纸质版推荐书(一式 1 份)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每项重点任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舜耕路 60 号山东省教育厅北楼 211 室。
附件:重点任务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厅
2023 年 8 月 16 日